評價標準條件》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應急管理局,省直有關單位:
現將《廣東省安全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印發給你們,自2021年6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為5年。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與安全工程專業助理級工程師職稱對應,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與安全工程專業工程師職稱對應,不再組織相應的職稱評審和認定。
安全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正高級工程師職稱通過評審產生,待國家高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評辦法出臺后做好相應銜接。
實施中如有問題及意見,請及時反饋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和省應急管理廳人事教育處。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應急管理廳
2021年4月21 日
廣東省安全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
第一章 總 則
一、本標準條件適用于在廣東省從事安全工程、應急管理工程領域專業技術工作的技術人才申報職稱評價。
二、安全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分為初級、中級、高級三個層級,其中高級分設副高級和正高級。各等級職稱名稱分別為助理工程師(初級)、工程師(中級)、高級工程師(副高級)、正高級工程師(正高級)。
三、安全工程、應急管理工程領域設置安全與應急技術、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和安全系統工程等5個專業。
安全與應急技術專業包括為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提供相關專業技術支撐的科學研究、技術研究、技術開發、技術推廣和應用,安全生產、應急處置設施相關工程項目設計、建設、施工、運行、維護、管理咨詢和評價、評估;安全檢測檢驗儀器設備(不含特種設備)研制開發、標定校準、安裝調試、運行控制和維護維修;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電氣安全、防靜電檢測;產品安全性能測試;綜合性專職安全檢測檢驗;為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提供前期預防(包括防范事故、災害的監測預警等)、現場應急處置及救援、事故或災情評估的技術服務(含管理技術);勞動安全防護用品研制、開發等技術崗位。
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專業包括金屬非金屬礦山從業單位工作場所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的環境、設備或物質的監測、控制技術(爆破工程技術除外);金屬非金屬礦山產品生產、經營、儲運、使用的安全控制技術;危險源、風險點、事故隱患的識別、評價、分級、監測、預警、治理技術;勞動安全及安全檢測檢驗技術標準、文件的制訂、修訂;勞動安全工程設計、施工和評估及與此有關的實驗測試研究;應急管理、應急救援技術研究;應急救援裝備的研發與事故應急處置技術研究等技術崗位。
化工安全專業包括化工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工作場所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的環境、設備或物質的監測、控制技術;化工危險物品(民用爆破物品除外)生產、經營、儲運、使用的安全控制技術;危險源、風險點、事故隱患的識別、評價、分級、監測、預警、治理技術;勞動安全及安全檢測檢驗技術標準、文件的制訂、修訂;勞動安全工程設計、施工和評估及與此有關的實驗測試研究;應急處置、應急救援技術研究;應急救援裝備的研發與事故應急處置技術研究等技術崗位。
下一篇:廣東省推進粵港澳大灣湖南長沙醫學院區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18